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对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22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钦州市本级社会团体及202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钦州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参检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时间
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需进一步调整报送材料时间,市民政局将另行通知。
四、年检步骤
(一)网上预审
1.参检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好网上注册、登陆、填报等工作。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我要办—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栏目进入年检登录界面,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首次参加年检的用户需先注册后才可登陆系统)在线填报《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提交。
2.《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提交成功后,管理机关对参检单位年度检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检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参检单位应及时登录年检系统查询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正或作书面说明(须提供佐证材料),并提交再审。
市民政局委托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做好网上预审的通知、基本技术指导、初步审查、材料完善等工作。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1.网上年度检查预审通过后,2023年5月31日前参检单位要及时将《2022年度检查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2.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认定标准参照民政部2022年度检查有关通知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初审结论。(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初审环节。)
(三)管理机关审核
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参检单位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如遇延期,另行通知),前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涉外婚姻登记窗口提交年检材料,现场审核并出年检结论。
其中,现场年检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的一式三份,其余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免提交上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情形:2020年以来评估为5A等级、2021年以来评估为4A以上等级、2022年评估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1.报送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主动完成年度检查。
2.参检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年度检查工作,并在年检期间,及时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的通知公告栏或钦州市社会组织交流QQ群、微信群上发布的有关年度检查的最新通知内容和要求,以免贻误工作。
(二)诚信自律,据实报告
1.年检结论将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财税优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并影响社会组织信用记录。
2.参检单位必须如实填写《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报告材料不实,将视情节依法处理。
(三)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1.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市民政局将通过钦州民政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媒介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公示后确定的年检结论可在广西社会组织网“我要查—年检结果查询”栏目查询,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
2.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将不予补检。
3.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网上填报年检材料没有进行现场年检的单位视为未参加年检),按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4.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检联系方式:0777-3810585(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558828(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涉外婚姻登记窗口)
年检技术服务咨询专线:4000628100
电子邮箱:qzmg3891260@163.com
钦州市社会组织交流QQ群号:701977820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钦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