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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作者:钦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点击:

市直有关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民政局,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助人自助社会工作理念深化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实践,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符合条件的社工均可参与推选。

二、推选项目及名额

(一)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个;

(二)优秀社工20名;

(三)优秀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8个;

(四)优秀驻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10名。

三、推选条件

(一)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1.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法人治理、内部管理等自身建设规范,具有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经验,成效明显、公信力强对全市进一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运作规范合法,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4.成立党组织,并发挥党旗引领作用的优先。

(二)优秀社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社会公信度高;

2.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对开展社会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社工服务模式、效果等方面具有独到见解并付诸行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4.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

(三)优秀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按照资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建不少于30㎡专用办公场所,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专业社工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并在一楼办公服务的社工站

2. 社工站配备2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持证驻站社工

3.落实“1+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镇(街道)办公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4. 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数据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5.统筹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志愿服务等场所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制度机制,积极链接或培育本土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志愿者不少于20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 按照不同地域和服务对象做到分级分类服务突出服务重点,避免服务对象和内容泛化,规范社工服务

7.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照顾、精神慰藉、救助保护、学业辅导、康复训练、生活帮扶等社工服务成效突出

8.按照第三方评估专业督导和综合评估要求,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和督导整改报告,对于目标偏离的项目及时纠正

9.设有社工党员先锋岗或党员责任区的优先。

(四)优秀驻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

1.在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时间1以上的社工

2.坚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积极协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3.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务服务,组织实施或参与过一定数量有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社会公众好评

4.认真开展个案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开展服务成效明显,案例具有典型性,总结所使用服务技巧介入经验模式,宣传推广对同类服务发挥积极的启发和示范作用。

四、推选程序

(一)推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选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推选表》(见附件)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并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县(区)民政局。各县(区)民政局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考评审核,于2022513日前统一报送本县(区)推选材料至钦州市乐益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1747739@qq.com,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地址:市民政局五楼孵化2

(二)审核2022520日前,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采取实地考核等方式对推选集体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审2022525日前,市民政局组织评审集中评审推选拟表扬集体及个人名单。

(四)公示。2022531日前,对拟表扬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通报表202262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市民政局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镇(街道)社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推选过程作为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辖区内社工机构和社工推选,并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推选

(二)深入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推选活动始终,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我市镇(街道)社工站成果、优秀案例,进一步传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和社会环境。评选结果公布后,要加大优秀典型的宣传推介。

(三)严格监督管理。对参加推选机构、人员在申报推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乐益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刘华珍联系,联系号码:18070770249;联系地址:钦州市金华路6号;邮箱:1341747739@qq.com

 

附件:1.2021年度钦州市优秀社会服务机构推选表

2.2021年度钦州市优秀社工推选表

                     3.2021年度钦州市优秀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推选表

                    4.2021年度钦州市优秀驻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推选表

 

 

钦州市民政局   

202255

 

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选活动的通知.(附件下载)doc.doc